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咨询费、劳务费等酬金支出,现将有关规定整理汇总附后,请遵照执行。
财务处
2024年4月7日
附件:咨询费、劳务费等酬金发放标准及依据
一、讲座费/讲课费
讲座费/讲课费(税后)执行以下标准: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;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;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。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,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。
其他人员讲课,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批准后,参照上述标准执行。
会议等其他活动中聘请专业人员或专家学者讲课可参照该标准。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,不重复计算讲课费。
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请在报销单下方备注处注明专家级别。
政策依据:京财预〔2017〕1389号《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》。
二、专家咨询费
1.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
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-2400元/人天(税后);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-1500元/人天(税后)。
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,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%执行。
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请在报销单下方备注处注明专家级别。
超过两天的咨询,请在报销单下方备注处分别注明前两天及第三天及以上的天数、标准、金额。
政策依据:校发[2018]32号《北方工业大学科研项目专家费管理办法》。
2.其他项目专家咨询费
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00元/人·天,超过两天的,第三天及以后400元/人·天;其他专业技术人员500元/人·天,超过两天的,第三天及以后300元/人·天。
超过两天的咨询,请在报销单下方备注处分别注明前两天及第三天及以上的天数、标准、金额。
政策依据:京财预〔2023〕1649号《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4年-2026年滚动预算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》
三、一般劳务费
包含其他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,如兼课酬金、答辩费、稿费、翻译费等。一般劳务费发放标准应与劳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(校内有规定的遵守校内规定)相符合。
四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
劳务报酬按照评审时间计算,每四个小时为一个区间(不足四小时按四小时计算),报酬500元(税后)。
评审专家对于所参加的评审项目,有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、质疑和投诉等事项的责任。评审专家到评审现场履行以上责任时,按照每次每人200元标准支付。
政策依据:京财采购〔2017〕554号《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