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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重要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6-09     |    浏览次数:     |    来源:

教职工:

近日接税务机关紧急通知,截至目前我校尚有部分人员未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,现将税务机关的最新要求再次提示如下:

1.截至目前,我校尚有部分人员未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。请未下载安装的人员,务必于2021630日前自行下载并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,自行在APP中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。

2.已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的人员,无论是应退税款或应补缴税款,均须于2021630日前登录个人所得税APP,及时办理应退税款或应补缴税款手续。

不存在应退税款或应补缴税款情况的人员,也必须于2021630日前,登录个人所得税APP,及时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手续。

由于未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2021630日前未能及时办理2020年度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的,由此带来的个人税务信用风险由纳税义务人自行承担。特提示广大教职工高度重视。

财务处

20216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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