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职工:
因特定原因,2018年11月-12月发票可延长报销至2019年4月15日。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19年3月28日
上一条:关于我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工作实施办法的公告 下一条:关于举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事项培训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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