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位老师:
根据学校审计整改要求,为规范图书采购报销管理,现就图书发票报销事项通知如下:
各单位人员用财政性经费购买图书,应落实学校审计整改要求,在图书所在单位(学院/部门)编目入库以备查。图书发票在报销时,除提供明细外,发票背面需签署“已编目入库。经手人:XXX”字样。未做编目入库处理的图书发票,财务处将不予报销。
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。 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相关人员,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图书报销手续。
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25年9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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