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更好地为广大教师的教学科研服务,财务处对收到的暂借款(汇款)业务优先办理。鉴于暂借款(汇款)业务付款的特殊性,为了保证学校资金安全,避免支付风险,暂借款业务需经“收单——初审——分配——制单——复核——支付”等多个环节,且财政国库资金按市财政局要求每日只能在8:00-15:00时间段内进行支付操作。一般情况下,需3个工作日左右办竭,请各位老师根据需要及时递交借款申报单。
暂借款(汇款)业务办理流程时间如下:
时间 |
T |
T+1 |
T+2 |
内容 |
经办人投递借款单 |
财务处初审、分配业务,审核制单 |
财务进行业务复核,出纳付款 |
如遇跨行支付业务,汇款到账时间会延迟一天左右。
暂借款(汇款)业务办理情况查询也请在报销单投递后3个工作日后查询。
若需汇款回单,横纵向项目借款可在业务办竭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查询打印,部门经费及专项经费(含校内专项和北京市专项)借款请于3个工作日后前往财务大厅办理。
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加急处理的暂借款(汇款)业务,经办人可与财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联系,以便妥善安排。
特此公告。
财务处
2019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