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经调试,网上报销系统“增值税发票认证”功能现可正常使用,您可通过该认证平台查验发票。经该平台查验的发票,报销时可不必备注“已查验”字样或打印查验单。
特此通知
财务处
2018年9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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