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近期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发票认证平台部分端口进行维护,使得财务网上报销系统“增值税发票认证”功能不能正常使用。老师可直接登录“国家税务总局发票认证平台”进行发票认证,按照报销规定备注或打印查验结果即可报销。维护持续期间暂无法确定,待财务处另行通知。 发票认证要求:
(1)电子发票:必须查验,并打印查验结果; (2)纸质发票:所有发票均应查验;1000元≤金额<10000元的发票查验后须备注“经查验发票为真”;金额>10000元的发票查验后须打印查验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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